黑龙江颁布专利保护条例


  本报讯  经过起草、调研、论证、修改、审议等程序,黑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日前通过《黑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》,并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。这是该省第一部地方性的专利法规。

  该条例共34条,旨在提高全省社会各界的专利意识,强化地方政府责任;保证政府及企事业资金支持的科技研究项目能够获得自主知识产权;实施专利检索,避免侵犯专利权;适应国企改制的要求,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;规范专利行政执法手段,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;约束行政执法主体,建设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等方面进行了规范。该条例同时明确了黑龙江省各级人民政府在资金支持、政策导向、管理制度建立等,并对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、大型会展中的专利保护、专利侵权和专利违法案件调查取证等具体职责做出了规定。

  有关人士表示,该条例填补了黑龙江省知识产权立法的一项空白,将为该省科技、经济、社会协调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,为提升竞争能力和综合实力,促进科技创新,加快该省老工业基地改造的步伐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。(刘永梅  苏向阳)


中国知识产权报